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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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937年 | |||||||||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势力图 | |||||||||
首都 | 瑞京(1931年-1936年) 保安(1936年-1937年) 延安(1937年) | ||||||||
政府 | 苏维埃政权 | ||||||||
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总负责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 | |||||||||
• 1931-1935 | 秦邦宪(博古) | ||||||||
• 1935-1937 | 张闻天(洛甫) | ||||||||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 | |||||||||
• 1931-1937 | 毛泽东 | ||||||||
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 |||||||||
• 1931-1937 | 项英 | ||||||||
• 1931-1937 | 张国焘 | ||||||||
历史 | |||||||||
• 开国庆典 | 1931年11月7日 | ||||||||
• 撤销国号 | 1937年9月22日 | ||||||||
货币 | 公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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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在苏联和共产国际的支持下,于中国大陆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注 1],先后辖有18省、4直辖县。该政权主张推翻(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和中国国民党的统治,在全世界消灭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以及彻底的民族自决[4]。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在江西瑞金宣布成立,同时举行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大纲,改瑞金为瑞京。共和国成立后,在经济上进行土地改革,规定强制劳动,建立合作社,同时也导致了私营经济的凋敝[5];在政治上推行苏维埃制度,驱赶“反动家属”,并开展了肃清国民党改组派、社会民主党、AB团(反布尔什维克团)、托洛茨基取消派和罗明路线等运动;在军事上,组织青壮年民众加入红军,先后进行五次反“围剿”战争。1932年进攻闽西期间曾对日宣战,但实际只有受中共影响的东北抗日联军参战[6]。1934年1月,由于中央苏区扩大,临时中央政府改称中央政府[7]。1934年10月,中央政府发起长征,次年辗转抵达陕西。1936年12月,受到来自西安事变和苏联的压力,(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与苏维埃共和国停战[8]。1937年9月6日,中共取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号,改辖区为(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陕甘宁边区[9]。
历史
江西时期
原定1930年11月7日举行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一苏大”)[10],后因国民党的第一次围剿开始,推迟到1931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在江西瑞金郊外的叶坪村谢氏祠堂举行,时值九一八事变于(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东三省爆发。该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土地法令、劳动法和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法律文件,并选出63人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11][12][13][14]。
11月7日7时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举行开国庆典,并进行阅兵仪式。下午2时,“一苏大”正式开会。到会的有来自全国7个苏区(中央苏区、闽西区、湘赣区、湘鄂赣区、赣东北区、湘鄂西区、琼崖区)及上海、武汉的代表,另外部分来自朝鲜和越南的海外代表,共610人(其中工人代表共190人)。在此次会议中,与会代表正式宣布建立以“推动革命斗争、代表人民利益”为宗旨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并下设“九部一局”,包括九个人民委员部(含军事、外交、财政、劳动、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监察等)和一个国家政治保卫局,同时创建文宣机构“红色中华通讯社”[11]。
11月19日,大会进行选举,以毛泽东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本届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后的最高政权机关;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立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毛泽东兼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主席(相当于总理)。
11月25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朱德为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当时,全中国实现了武装割据的红色区域有16万平方公里。以后两三年又增设了其他数十个国家部委局[11]。
1933年4月,临时中央政府从瑞金叶坪迁驻沙洲坝。
1933年10月17日,开始第五次剿共战争,国民政府动员近百万国军扫荡各中国共产党控制的农村根据地,并以50万兵力进攻中央苏区。
长征
1934年5月,在第五次反围剿中的广昌战役失败后,中共中央开会研究局势。鉴于国军开始逼近中央苏区腹地,红军内线作战已十分困难,决定由博古、李德和周恩来组成“三人团”,筹划红军战略转移之事宜,并将相关计划案和处理情况报请共产国际批准。6月25日,共产国际复电中共中央,同意所报事项。
1934年10月18日,红军实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
陕北时期
1935年10月转移至陕甘苏区。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变更对外名义称“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在中央苏区时,“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便已经开始混用。转移至陕甘苏区后,“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逐渐成为主要使用的国号。
1937年9月6日,根据国共两党协议,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在延安改制为“(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陕甘宁边区政府”,成为隶属于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行政区域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政府。
政治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保证工农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 国体是苏维埃制度。
宪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934年1月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通过,共十七条。
领导架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要领导人:
任期 |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 | 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 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 |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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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 | 毛泽东(1931-1934) | 项英(1931-1934) 张国焘(1931-1934) |
毛泽东(1931-1934) | 朱德(1931-1934) |
第二任 | 毛泽东(1934-1937) | 项英(1934-1937) 张国焘(1934-1937) |
张闻天(1934)[注 2] | 朱德(1934-1936) 毛泽东(1936-1937) |
- 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
- 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六个月由主席团召集一次。
-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为中央执行委员会闭幕期间的全国最高政权机关。
- 人民委员会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负指挥全国政务的责任。人民委员会之下又设:
- 最高法院之下设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及军事法庭。 院长一人,副院长二人,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一人,检察员若千人。
- 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选举
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共进行过三次选举。
候选人的产生
候选人名单由党组织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提交选举委员会。乡、市级选举由直接选举产生,区级和以上用间接选举产生[16][17]。
县级苏维埃选举有中共乡、区委员会指派,或者苏维埃代表指派的情形;红军当选比例高于其他候选人[18]。
选举资格
只有贫下中农、工人、红军、中共党员等无产者,以及他们的家属具有选举资格;富农、地主、商人、传教士、(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政军人士,以及他们的家属没有选举资格[19]。
中国共产党对苏维埃的领导
建国初期,各级苏维埃很少能按期开会,开会时多数代表不发表意见,实际权力由同级中共机关行使[20]。
苏维埃代表团产生后,中国共产党会在其内部建立党支部,实施对苏维埃的领导。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内容和议程,也由中国共产党提供。大会闭会后,政务由中共运作[21]。
国家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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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
劳动制度
1931年12月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宣布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失业救助,确定工会的法律地位。刘少奇认为《劳动法》的左倾错误严重,提出了灵活执行劳动法的措施,于1933年10月修改了部分条文[23]。
银行和货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不承认(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的货币,发行独立货币。不使用孙中山的头像,而是将苏联领袖列宁印在货币上。
1932年2月1日,在江西瑞金叶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立,行长毛泽民。国家银行隶属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会,资本由国库于预算中拨给。有分行、支行、兑换处等。除办理抵押、贷款、存款、票据买卖贴现、汇兑、发行钞票、代理国家金库外,还发行“革命战争公债”及“经济建设公债”[24],同时也发售部分“银行股票”[25]。
税务局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成立,首任局长为李六如。1933年,随财政部迁至瑞金沙洲坝新屋家。1934年7月,迁往瑞金县云石山乡丰垅村,下塘上新屋梁氏私祠内单独办公,局长为陈笃卿。
中央审计委员会
1933年9月,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1934年2月,被纳入直接领导,成为与人民委员会和最高法院平行的政权机构[26]。
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了审计条例:“一是审核国家的岁入岁出﹔二是监督国家预算的执行。中央审计委员会先后审核了中央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各事业单位和革命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国营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等,每次审计结果都在《红色中华》等报刊上公开披露,对苏区的反贪倡廉作出了重要贡献。”[27]
土地
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无论自己经营或出租,一概无任何代价的实行没收,被没收的土地,经过苏维埃由贫农与中农分配”。
教育制度
根据毛泽东在“二苏大会”报告中的统计,中央苏区中的江西、福建、粤赣三省,在2932个乡中,就有列宁小学3052所,学生达89710人,补习夜校6462所,学生94517人,俱乐部1656个,工作员49668人,江西粤赣两省有识字班32388个,组员155371人[28]。
1933年8月-1934年7月,在瑞金设有苏维埃大学。
对外关系
苏联
2007年6月1日新华出版社出版的《中苏关系史纲》写到:“莫斯科不顾外交受损坚决支持中共按照俄国革命的模式发动苏维埃革命,从政治方针一直到具体政策文件的制定,从决定中共领导人到选派代表亲临上海,甚至直至苏区,就近帮助工作和指导作战,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几乎一包到底。”
日本
1932年4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共中央发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日战争宣言》;表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宣布对日宣战。4月21日,该宣言被刊登在《红色中华》报。
中华共和国
中华共和国成立于1933年11月22日,存在53日。11月27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的闽西善后处代表陈小航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代表张云逸签订了《闽西边界及交通条约具体规定》,该条约确定了双方边界的划分和交通、贸易等事项,对中共方面对抗南京国民政府的经济封锁起到一定的作用。[29][30]但中共内部对中华共和国的态度有分歧,当时掌握领导权的秦邦宪等人认为十九路军并未立即给国民政府致命的一击,提出闽政权是非革命的甚至反动的,因而最终没有即时对中华共和国给予军事上的协助[3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成立于1935年5月30日,存在1年余,由格勒得沙共和国与博巴人民共和国组成,有军队近8万人,远超中央红军。西北联邦的成立意味着中共的内部分裂,9月9日,红四方面军政委陈昌浩称张国焘发密电要求武力解决分裂;10月5日,张国焘又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方面宣称“你们应称北方局、陕北政府和北路军,不得再冒用党中央名义”。
行政区划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行政区划设特区,省、直辖县。此行政区划略有变动,并不一致。
- 特区(实际存在且相当于省级者):东江特区、湘赣边特区、赣西特区、赣西南特区、闽西特区、湘鄂赣特区、信江特区、赣东北特区、鄂豫边特区、鄂豫皖边特区、鄂西特区、湘鄂西特区、琼崖特区、右江特区、左江特区。
- 省:成建制的:江西省(1930-1935)、福建省(1932-1935)、湖南省、四川省(1936)、甘肃省(1936);非成建制的:湘鄂赣省(1931-1937)、赣东北省(1931-1932)、闽浙赣省(1932-1935)、鄂豫边省(1932)、湘鄂川黔省(1934-1936)、鄂豫皖省(1932-1934)、湘鄂西省(1931-1932)、川陕省(1933-1935)、川康省(1935)、川滇黔省(1936)、陕甘晋省(1935)、陕北省(1935-1937)、陕甘省(1935-1936)、陕甘宁省(1936-1937)、湘赣省(1931-1937)、粤赣省、(1933-1934)、赣南省(1934-1935)。
其他
拟设的行政区划:附:《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的工作计划》拟设的特区(相当于省)(1930年10月24日):赣西南特区、湘鄂赣边特区、鄂豫皖边特区、湘鄂边特区、赣闽皖边特区、闽粤赣边特区、广西左右江特区。
附: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一号》拟设的行政区划(1931年1月15日):中央苏区所辖:(赣西南特区、湘鄂赣特区)、湘鄂边特区、鄂豫皖边特区、赣闽皖边特区、闽粤赣边特区。
评价
(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政府态度
(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国民政府一直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为分裂国家的武装叛乱割据政权,并以此宣布中国共产党的武装部队为叛逆于人民的匪军,并予以清剿。直到西安事变之后,国民政府才取消了对中共军事力量的清剿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态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当时中国境内的一个民主革命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共产主义政权的探索和尝试,(建立后的政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其对各根据地、各部分红军的中枢指挥作用,扩大了中共的影响。
2001年,由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政府所编辑和出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历史画册》写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劳苦大众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政权的探索和尝试,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次伟大预演。……当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雏形,这里是共和国的摇篮。”[32]
2001年6月26日,新华社文章称之为“两次开国大典,两个共和国,两个非凡的起点”[33]。
新华社出版的《中苏关系史纲》:“割据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未能挫败南京国民政府的军事围剿。红军被迫长征,中国共产党的前途岌岌可危。……这个在莫斯科指导下创立起来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虽然让俄国人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最终却还是没有能够抵抗住国民党的军事围剿。”
注释
- ^ 在代表大会休会期间,执行委员会领导共产国际的全部工作;至少要用四种文字出版共产国际中央机关刊物(《共产国际》期刊),用共产国际的名义发表必要的宣言,并向所有参加共产国际的政党和组织下达具有约束力的指示。
——第三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2]
中国共产党既然是代表中国无产阶级的政党,所以第二次全国大会议决正式加入第三国际,完全承认第三国际所决议的加入条件二十一条,中国共产党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3] - ^ 1934年10月10日中央政府撤离瑞金,在中央苏区成立中央政府办事处(1935年2月解散);1935年抵达陕北后,11月在陕北成立西北办事处(1937年9月6日撤销),人民委员会不再出现。
参考文献
引用
- ^ 中國國歌百年演變史話-中國共產黨新聞-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Cpc.people.com.cn.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9).
- ^ 第三国际. 共產國際章程.
- ^ 中国共产党. 中國共產黨加入第三國際決議案.
-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对外宣言.
- ^ 毛泽东. 長崗鄉和才溪鄉調查.
- ^ 1. 毛泽东生平年表(1932―1936年). Cpc.people.com.cn.
-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 红色寻根网.
- ^ 王伟、孙果达. 西安事变与斯大林的两份“密电”. 《党史纵横》2013年第8期.
- ^ 周恩来. 中共中央為公佈國共合作宣言.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央苏区政权建设大事记:1930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11.0 11.1 11.2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偉大的嘗試. 人民网. 2007年5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 ^ 11月7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 中国政府网. 2006年11月7日.
- ^ 為什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時間定為1931年11月27日?.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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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0年前的中华苏维埃全国第一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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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 第29、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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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研究
- ^ 1. 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 cpc.people.com.cn. 2006-06-17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30).
- ^ 刘少奇在中央苏区(二) 在苏区工运中纠“左”-江西党史网. www.jxdys.cn. [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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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历史画册》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7-08-04.
- ^ 走向胜利之本——从红都到首都的启示. People.com.cn. [2018-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来源
- 期刊文章
- 黄道炫:《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原因探析——不以中共军事政策为主线》,来源:《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