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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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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制,是一种国家征募军人的制度,亦称为义务役、常备役、充员兵役等,意指全体国民,如符合一定条件(通常是年满法定年龄,且身体健康、无残疾的男性),均须强制性加入军队服役一段时期(通常由半年至三年不等,视乎国家及军种而定)[1]。与募兵制(亦称为志愿役)为相对用词。由于义务役成员是强制性、非自愿及非终生性,因此实施征兵制的国家通常会同时实施募兵制,容许自愿选择以军人为长期职业的人士,在义务役期完毕后,继续在军队服役。一般士兵由征兵而来,士官干部、军官干部则主要采志愿方式招募,除非志愿方式招募不足者。
大韩民国的义务役制度,近年来常发生棒球球员、艺人的兵役问题。虽然两个地方法律明文规定男性有服兵役的义务,但仍有一定的转圜空间;有部分的棒球球员与艺人在国际上有知名度,但因为兵役问题可能导致事业中断,兵役机关会采取弹性的方式使被征召入伍的艺人与棒球球员担任为期十二天的“补充兵”。此外,台湾和韩国的资讯产业发达,为求有效利用资讯产业人才,兵役机关会弹性实施“研发替代役”制度。
简介
古代,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地区或族群,从军常为强迫性或半强迫性的。国民有其从事军职的必要与义务者,其制度为征兵制。
近现代征兵制的合法性与理论规模起始于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民族国家(nation state)理念。该理念认为除了进行传统战争的必要性外,国家应该是民族的国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来,只有征兵制才能达成公民军队(citizen army)、或国家军队(national army)的拥护。
历史沿革
当今世上仍实施征兵制的国家,例如欧洲瑞士、奥地利、芬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爱沙尼亚、希腊、摩尔多瓦;例如西亚土耳其、乔治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伊朗、哈萨克、乌兹别克、吉尔吉斯、塔吉克、以色列,例如东亚蒙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老挝、泰国、新加坡,又如非洲大国阿尔及利亚以及南美大国巴西等等。
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大多已实行募兵制,例如以下各国分别在这些年度停止征兵以及所有替代役:加拿大1918、英国1960、比利时1994、荷兰1997、法国与西班牙2001、意大利与捷克2005、瑞典2010、德国2011。丹麦较特别,法律上虽规定征兵,但又严格限缩政府征兵权限,导致形同募兵制[2]。由征兵制改为募兵制的国家亦有增加趋势,冰岛、巴拿马和哥斯达黎加甚至只设置警察,不设置军队武力。
美国虽原则上仍保留征兵制(在二战前由国会通过征兵法案),但自1970年代越战结束后,就不再实施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则上施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政策,但因部队需求有限,且募兵人数已经满足需要,故未实行征兵。
部分国家兵役制度
实施征兵制
新加坡
大韩民国
老挝
越南
泰国(以抽签方式施行)
伊朗
土耳其
希腊
瑞士
奥地利
芬兰
俄罗斯
巴西
墨西哥
埃及
阿尔及利亚
利比亚
突尼斯
卡塔尔
以色列(男女均须服役,阿拉伯裔以色列人例外:大多数阿裔公民都没有列为征召对象,以避免以国与其他阿拉伯国家开战时可能爆发的利益冲突。其他不需当兵的还包括残障人士、已婚妇女、或者出于宗教原因者。)
古巴(男女均须服役)
挪威(男女均须服役)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男女均须服役)
瑞典(男女均须服役,由于瑞典的志愿役士兵人数不足,再加上瑞典经常遭受俄罗斯军事威胁,以至于瑞典政府将于2018年1月1日再度恢复全义务征兵,且为男女皆需服兵役)[3]
法律上规定征兵制,但现时并未实施
过去实施征兵制,现已废止
括号内若为年分日期者,指正式废止日期
加拿大
澳大利亚
英国
爱尔兰
德国(2011年7月)
法国
西班牙(2001年12月)
北马其顿(2006年)
波兰(2009年)
葡萄牙
比利时(1994年)
荷兰(1997年)
意大利(2005年)
斯洛伐克 (2006年1月)
斯洛文尼亚(2003年)
匈牙利(2004年)
罗马尼亚(2007年)
保加利亚(2008年1月)
阿尔巴尼亚(2010年)
沙特阿拉伯
巴基斯坦
孟加拉
印尼
马来西亚(男女均须服役)(以抽签方式施行,但已于2015年初因财政困难停办)
日本(1873年实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国宪法禁止义务征兵(1945年12月31日废止,1950年6月25日改为募兵制,在近期的安保法案修改斗争中许多国民强烈反对重新征兵)
阿根廷
摩洛哥
南非(2002年)
从未实施征兵制
部分国家和地区概况
美国
从南北战争开始,美国就实行征兵制(义务兵制),在联邦军(北军)中服役的志愿兵(募兵制)和义务兵(征兵制)总数达210万人,其中义务兵占2%。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军于1917年9月到1918年11月共征召了300万名男子入伍,通过选兵兵役制注册人数达2400万。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军于1940年11月到1946年10月共征召了1000万名男子入伍,18岁以上至45岁以下男子通过选兵兵役制注册人数达5000万,其中3600万人被归入密级档案。其后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军于1950年6月到1953年6月共征召了150万名男子,志愿入伍者有130万人。
1969年,理查德·尼克松上台以后,便马上采取措施着手取消义务兵役。1972年美军实行最后一次义务征兵命令,于1973年名义上废除征兵制。越战期间,志愿兵比列已经比义务兵高,1964年8月到1975年5月在南越服役中的250万名美国男子,义务兵仅占25.94%,人数为64.85万人,1965年1月到1973年5月义务兵比列也仅占38%,三分之二的在越战的服役军人都是志愿兵。战后,美军阵亡人数中的志愿兵都远高于义务兵;美军死亡人数中,40,484名为志愿兵,占69.54%,17,725名为义务兵,仅占30.45%。
2019年2月,美国德克萨斯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一位法官判决征兵不适用于女性是违宪。[4]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成立时实施志愿役,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通过后,才转为实行义务役,其最初的服役时间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自1978年提出加快精兵简政后,为减低军队人数,转向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根据部队需要和义务兵意愿可以申请成为志愿兵延长服役时间。1984年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务。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二次修订案,删去了“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条款,强调结合征兵制和募兵制;同时减少各兵种服役年限,一律改为2年[5]。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定实施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制,其国民有服兵役义务,当中亦有强制成年男性国民服兵役的条文,例:“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6]。不过因为军队需求人数有限,以志愿役优先,而透过志愿役招募的人数已满足军队需求,所以现时义务役并无真正实施,无强制服兵役的情况。但某种程度上保留了在战时强制征兵的情况。
香港、
澳门
香港和澳门两地的《基本法》和《驻军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不在港澳地区实施,港澳的军事防务,分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负责,其成员则全数是在中国内地招募的中国内地户籍居民。至于港澳当地的中国公民,则不须、也不能加入任何解放军部队或参与其训练,故港澳地区既无征兵制,亦无募兵制。
在香港英治时期,港英政府曾规定香港欧裔公民必须服兵役,香港的兵役条例到1961年废止。1961年到1995年期间,香港华裔居民可以自愿加入皇家香港军团。
台湾
政府实施以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制,源于昔日日军顾问团白团的构想[7]。志愿役士兵由18至28岁国民依志愿报考,及格者至少服现役一年;义务役则依《(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宪法》、《兵役法》[8]、《征兵规则》及相关法规规定,全国男子年满18岁、体格达到一定标准且无缓征事由者,即必须遵从其征兵义务,规定是20岁时入伍,如为就学中的学生或其他因素可以延缓入伍。服役年限为一年[9],但薪水仅约该国基本工资之三分之一。具国内外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义务役役男,可报考预官预士考试,经录取训练及格后以少尉或下士任官,服法定役期,薪资较一般义务役士兵高,亦未达基本工资。另符合条件之役男可申请服替代役。
国防部近年来逐年将国军中志愿役士官兵之比例调高,政府在2018年停止全征兵制。而1994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的男性,仍必须征召入营接受四个月的义务军事训练,结训以后转为后备军人。由于军事训练在法律上仍属于常备兵役之一种[10],征兵制在台湾仍然继续存在,但所征召之人力却不进入常规军事力量。其优势在于多数男性受过短期的军事训练,对有占领野心的国家就要一定的吓阻力,可以用最小的兵役负担来获得最大的吓阻力;缺点则是仅有短期训练的征兵制、义务役士兵不太可能替志愿役军人处理太多军队杂务,其人事成本可能比纯募兵制高。
目前征兵处理方式,依兵役法第3条规定,男子年满18岁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届满36岁之年12月31日除役,称为役龄男子。依征兵规则等规定,征兵之实施区分:兵籍调查、征兵检查、抽签、征集入营等四大程序。由户籍地役政单位对19岁及龄男子办理兵籍调查,并对未在学且无升学意愿役男办理体格检查,以确定体位;役男属常备役体位者,办理常备兵军种兵科与入营顺序抽签,再由内政部协调国防部计划训练流路,每月分梯次及军种别征集入营服役。为因应兵役制度转型为募兵制,兵役法于100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国防部及内政部即依兵役法第34条规定办理停止征集服常备兵现役之时间及年次事宜,于100年12月30日会衔公告:“一、83年次以后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改接受4个月军事训练。二、82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未经征集者,应服一年之替代役。”
一、兵籍调查
役男应于19岁之年3月底以前办理兵籍调查,凡征兵及龄男子,于19岁之年应办理兵籍调查,在接到兵籍调查通知书时,应依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国民身份证、户口名簿及本人印章、最高学历证件、技术专长证照及2吋半身正面脱帽相片2张,接受兵籍调查。
二、征兵检查
役男应于19岁之年办理征兵检查,凡征兵及龄男子未在学者,应于19岁之年办理征兵检查,在接到征兵检查通知书时,应依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征兵检查通知书、国民身份证等前往报到接受体格检查。应受检查役男,如在外谋生或就学,不能返回户籍地受检,检具征兵检查通知书、国民身份证及一吋彩色相片四张,迳向寄居地直辖市、县(市)政府申请代检。
三、抽签
役男如经征兵检查后,判定为常备役体位,或是替代役体位者,应办理抽签,凡参加抽签役男,应持抽签通知书及携带本人国民身份证与印章,亲自到场抽签。本人确因故不能到场时,可委托年满20岁或已结婚之亲属代抽,如无故或因其他事故不到者,除查明依法办理外,并由抽签场主任当场代抽,事后不得提出异议。常备兵役抽签是按照役男的教育程度、就读科系分类,所抽之签票决定服役之军种兵科(分陆军、空军、海军陆战队、海军舰艇兵)及入营先后顺序。服替代役者,仅抽入营先后顺序签号。
四、征集入营
接到征集令后,应迅作入营之准备,如公务上之交代或私事之处理。并依规定时间地点前往报到入营。
五、役男应征入营须知及注意事项:
- 凡应征役男接到征集令时,应在征集令(第一联)回执上记入收到日期并签章或按指模。
- 如征集令由征兵处理通报人代收其应办手续按前项规定办理,并应尽速通报应征役男,依照规定时间地点前往报到入营。
- 接到征集令后,应妥为做入营准备,如公务上之交代或私事之处理,凡合于常备役体位服替代役役男延期征训事故表所定各项延期征训事故原因者, 得由本人或户长填具申请书,报由区公所核转市政府核办。
- 报到时应携带征集令、国民身份证、私章、户口名簿影本、邮局存折正面影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特殊专长及国家考试及格证书与技术师(士)证照等资料,并随身穿着季节便服一套。
- 务希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逾时应自行入营报到,乘座车辆船只须遵守交通秩序并接受领队人员之指导。
- 输入入营之车辆船只,有一定容量、送行家属及亲友不得随同搭乘。
- 逾期不到应征役男,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移送法院。
- 应征人员如系机关学校,公私营事业机构,及人民团体(含公司)等之职工,请于接到征集令三天内到原服务单位办理保留底缺。
- 大专毕业程度役男入营时,应携带大专毕业证件及大专生集训结训证书(影印本亦可)备验。
- 入营当天如遇重大灾害(台风、地震、水灾等)致影响交通或有重大安全顾虑时,请密切注意各传播媒体之报导,如宣布本市公务机关停止上班时,原订入营日期取消,更动后之入营日期另候通知或迳向户籍所在地区公所兵役课洽询。
- 请于入营前完成向邮局办理开户手续,以利入伍后薪饷发放。
- 凡应征入营役男,可凭征集令影本,向原投保单位办理全民健保转出手续(转出日期为入营日期),原健保卡不必缴回,可继续使用,并随征集令附“替代役役男参加全民健康保险须知”分送替代役役男;
- 另为办理军训课程折算役期作业,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者,检据毕(结)业证书;高级中等学校未毕(肄)业及大专以上毕业者,应先向就读学校军训室查询申请手续,办理军训成绩单证明并将相关证明文件(影本一份抽存)于入营后缴交。
- 役男身高、体重不符合服役标准者,得向直辖市、县(市)政府或乡(镇、市、区)公所役政单位提出,俾于入营前专案予以重新测量或洽送医院鉴定改判体位。
新加坡
新加坡自1965年立国以来,就一直推行对国内的成年男性永久性居民推行国民服役制度,服役期由22个月至26个月不等,视乎不同的服役单位。役男会由国防部随机决定在新加坡共和国武装部队、新加坡警察部队或新加坡民防部队三个军警部门中的其中一个服役。由于新加坡与台湾达成了军事协议,新加坡的役男除了会在国内服役外,也有可能至台湾参与星光部队的演训。
韩国
- 主条目:韩国兵役制度
基于国家安全及防范朝鲜(北朝鲜)的需要,韩国对男性实行征兵制。大韩民国国军各军种兵役长度为:陆军21个月,海军陆战队21个月,海军23个月,空军24个月。“因良心拒绝服役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会被判刑监禁。对于身体检查未合格者、体育(奥运会奖牌、亚运会金牌)或学业成绩有特殊表现者、一些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且未在国内停留超过一年者可免除兵役。目前大韩民国政府正在研究缩短兵役长度的方案。
韩国兵役法规定,凡是20到30岁的男性公民经兵役体检合格均服从国家兵役制度,最晚在满28岁(如是硕士研究生:29岁)服役,任何人不得违抗。根据体检结果、兵役、服役期限的不同,现今韩国分五种服役制度:
- 5级:得过严重疾病但可独立生活者,需接受短期军事理论培训。
- 4级:身体较健康,可尝试4周的简单军事训练,然后替代役服务。
- 1级-3级:需服役21个月(陆军),是基本现役。
朝鲜
朝鲜于1993年起全面对年满17岁的男性实施征兵制。根据朝鲜人民军的兵役制度只分成2种,且服役长度都相当长:普通役120个月和特别役156个月。换言之,朝鲜的服役者需时10年或以上才能完成兵役,是世界上实行兵役时间最长的国家。因朝鲜职业工种不多,不少人于义务役后,都选择继续留在军中担任常备军人,也因此可以解释到朝鲜为何成为世界上军人比例最大的国家。
以色列
征兵制的存废之论点
此段落可能包含原创研究或未查证内容。 (2016年2月) |
论点 | 征兵制存置论者之主张 | 征兵制废止论者之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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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宪法 | 有些国家的宪法规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没有征兵制就是违宪。 | 宪法规定为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强制服兵役显然不是有利人民,而规定人民义务的是法律(指民选国会议员或立法院立法委员经过立法三读程序后,送交国家元首公布施行的成文法),因此,即使宪法规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但法律(如:兵役法等)并未做出服兵役义务之规定时,不实施征兵制也不会有违宪的问题,因此,以"维持宪法兵役义务"做为征兵制的法源,并不成立,至于要自愿从军,可从有现成募兵制管道来实现其"自由"。 |
个人权利(国民自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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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制即违背国民自主意志的制度,还会有强迫一些人违背宗教信仰与良心的严重问题,对无意以军人作为长期职业的人来说,也会干扰人生和事业规划。现代民主社会日趋重视多元价值观,而军队却是讲求整齐、划一、团体、服从,彼此互相冲突,而募兵制是人民自行登记进入军队,对于自由的牺牲与训练的要求,以及团体化的部队生活可以接受再进去,而不必为迁就义务役男而放松训练或管教的标准,或是遭到不愿役抗拒[11]。 |
服从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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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成本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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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军队人力是强行征招而来,易造成人力运用缺乏效率,甚至资源错置,如:不合专长的勤务安排、无谓的检查、故意恶整某些人、拔草、刷油漆[12]、浪费人力处理与照料“不愿役”等,且报复性泄密、战时内讧及枪口对内的威胁风险也会显著提升[13]。 |
征兵制与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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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征兵制与募兵制的比较". Retrieved on 15 August 2016.
- ^ http://www.wri-irg.org/programmes/world_survey/country_report/en/Denmark. [2015-06-30]. 缺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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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空 (帮助) - ^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3086
- ^ 美聯邦法官裁定 徵兵只徵男性實屬違憲. 2019-02-25.
- ^ 新华网:中国的兵役制度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 Retrieved on 15 August 2016.
- ^ 李明贤. 異人的足跡 白團也有份. 雅虎新闻(. 2012-12-31 [2015-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04) (中文(台湾)).
- ^ 详见全国法规数据库:兵役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兵役法第16条
- ^ "兵役法初审让全募兵制做半套 役男仍须军事训练4个月 | NOWnews 今日新闻". Retrieved on 15 Augus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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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周刊 - 算算征兵的成本". Retrieved on 15 August 2016.
- ^ 14.0 14.1 自由评论网,. "酸青周记》污名化女性主义的万年老梗:女人为什么不争取当兵? - 自由电子报 自由评论网". Retrieved on 15 August 2016.
- ^ 4个原因告诉你,男性朋友们当了兵之后,为何都变笨了? - 时事 - 新闻 - 人渣文本 - 商业周刊
外部链接
- War Resisters' International
- Refusing to bear arms: a survey around the world, conducted by "War Resisters' International" about conscription and conscientious objection to military service.
- Manifesto Against Conscription and the Military System, with an updated list of all signatories from 1993 to 2007.
- Albert Einstein and Mahatma Gandhi. Manifesto Against Conscription and the Military System.
- War Resisters League (USA)
- Resisters.info — the draft, draft registration, and draft resistance in the USA
- MedicalDraft.info — the medical draft ("Health Care Personnel Delivery System") in the USA
- Is Conscription Slavery?
- Campaign to Abolish Mandatory Military Service in Slovakia
- Rangel calls for mandatory military service
- The Association for Injured Officers And Soldiers of Mandatory Military Servic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The European Bureau for Conscientious Objection
- Campaign Against Conscription in Greece
- Canadian Newspaper Archives - Conscription
- Anti-Conscription Web Ring
- The History Guy:Issues: Military Draft/Conscription: Information and links on the military draft issue.
- Mothers Against the Draft - list of countries with conscription[永久失效链接]
- Shall We Have Universal Military Training? - World War II-era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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