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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Nederla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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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 及最大城市 | ![]() |
行政中心 | ![]() |
官方语言 | 荷兰语 |
族群 | 荷兰人 |
宗教 | 无宗教 |
政府 | 构成国 单一制 民主制 君主立宪制 议会民主制 自由民主制 |
• 国王 | 威廉-亚历山大·克劳斯·乔治·费迪南德 |
• 首相 | 马克·吕特 |
立法机构 | 国会 |
现役军人 | 61,130(2008年)(第77名) |
成立 | |
1581年7月26日 | |
• 西班牙承认独立 | 1648年1月30日 |
面积 | |
• 总计 | 41,526平方公里(第134位) |
• 水域率 | 18.41% |
人口 | |
• 2019年估计 | 17,291,000 ▲[1](第67名) |
• 密度 | 509/平方公里(第30名) |
GDP(PPP) | 2017年估计 |
• 总计 | 8,659.08亿美元[2](第28名) |
• 人均 | 50,846美元[2](第13名) |
GDP(国际汇率) | 2016年估计 |
• 总计 | 7,699.30亿美元[2](第17名) |
• 人均 | 53,106美元[2](第13名) |
基尼系数 | 0.274[3](2018年) 低 |
人类发展指数 | 0.933[4](2018年) 极高 · 第10名 |
货币 | 欧洲部分:欧元(EUR,€) 加勒比海部分:美元(USD,$) |
时区 | UTC+1(欧洲中部时间) |
• 夏令时 | UTC+2(欧洲中部夏令时间) |
行驶方位 | 靠右行驶 |
电话区号 | +31 (欧洲部分) +599 (加勒比海部分) |
ISO 3166码 | NLD |
互联网顶级域 | .nl 欧盟亦使用 .eu |
荷兰(荷兰语:Nederland,[ˈneːdərˌlɑnt] ( 聆听),意为低地之国),又译尼德兰[b][5],是主权国家荷兰王国(荷兰语: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下的主要构成国,与美洲加勒比地区的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等四个主体,共同组成这个主权国家。[c]
简介
荷兰的领土可分为欧洲区与加勒比区两个部分。欧洲区领土位于欧洲西北部,濒临北海,与德国、比利时接壤,并与英国隔海相望。加勒比海区,位于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包括博奈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萨巴岛三个小岛。荷兰最大的三个城市分别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与海牙。阿姆斯特丹是宪法确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国王的王宫和大多数外国驻荷兰使馆都位于海牙。此外,国际法庭也设在海牙。鹿特丹港,位于鹿特丹,为全世界进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
“尼德兰”(Nederland)的字面意义,为低地国家,这个名称来自于它国内平坦而低湿的地形。其国土中,只有约50%的土地高于海拔1米[6]。其国土中,低于海平面的土地,绝大多数是人造的。从16世纪开始,荷兰人利用风车及堤防排干积水,逐步由海中及湖中制造出圩田。现今荷兰国土总面积中,有17%是人造的。荷兰是一个人口非常稠密的国家,其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06人,若不计入水域面积则是每平方公里497人。在全世界上,也只有孟加拉、台湾、韩国的总人口数与人口密度,同时高于荷兰。尽管如此,荷兰是世界第二大的粮食与农产品出口国,仅次于美国[7][8]。
荷兰是世界上最早拥有议会选举的国家之一,自1848年起,就确立了议会民主及君主立宪制。荷兰被认为是一个自由的国度,其社会长久以来就以宽容异己的风气闻名,其法律允许堕胎、性交易及安乐死等,有限度的放宽娱乐性药物的合法使用,如大麻。1579年开始,就允许国内居民有宗教自由,领先当时欧洲其他国家。2001年,成为全世界第一个立法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荷兰是欧盟、十国集团、北约、经合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之一,也是比荷卢联盟的一部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总部位于海牙。在这个国家中,拥有五个国际性法庭,包括常设仲裁法院、国际法院、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院、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等。前四个法庭都设在海牙,此外,欧洲刑警组织与欧洲检察官组织的总部也位于此,这使得海牙得名“国际司法之都”。
荷兰是以市场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在经济自由度指数列出的全球177个国家中,排名第17[9]。在2011年,它是全世界人均收入第10高的国家。在2013年,联合国世界快乐报告中,将荷兰列为全世界第四快乐的国度,显示了这个国家人民的高品质生活[10]。
名称
荷兰的正式国名为尼德兰(Nederland),字面意义为低漥之地,因此也被意译为“低地国家”,或“低地国”。以普通名词的单数形式出现时,即Nederland,通常指的只有这个构成国在欧洲区的领土部分;使用普通名词的复数形式,就成为专属名词,用来作为整个主权国家的名称,即Nederlands,在日耳曼语族中,英文称之为“the Netherlands”,德文拼为“die Niederlande”。与英国或法国不同,这个名称并不是起源于民族名称,而是由地名转化而来。这个名称最早并不是一个特殊的名称,在德语地区,只要是低漥地区,都常使用Nederr(低)这个名称来命名,例如下莱茵河地区与下默兹河地区,就曾被称为是Nederlanden(低地);相对而言,地势高的地区,就会被称为Oberland(高地)。从15世纪开始,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名字开始被使用来当成国家称呼。因为比利时与卢森堡在历史上曾经属于荷兰的一部分,在罗曼语族,如法语及西班牙语中,包括比利时与卢森堡,都可以称为低地国(法语:les Pays-bas,西班牙语:los Países Bajos),要视语句的情境来决定它所说的国家。
在许多其它语言中,包括在荷兰王国的加勒比海地区,常把“荷兰”(Holland)当成这个国家的国名。这是一个常见的俗称,但严格来说是错误的[11][12]。“荷兰”(Holland)原是尼德兰(Nederland)中一个地区的名称,相当于今北荷兰省与南荷兰省两地。荷兰(Holland)的字根来自老荷兰语Holtland,字面意义为盛产木头之地,最早是指哈勒姆(Haarlem)周边地区,到1064年被用作整个县的名称,后成为一个地区的名称。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此地区由荷兰伯爵统治,在12世纪初,此地居民在拉丁文本中被称为Hollandi,也就是后来的荷兰人(Hollanders)。在七省联合共和国时代,荷兰(Holland)是其国内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富裕的地区,因此被用来转喻代指尼德兰(Nederland)整体[13]。在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曾于1806年建立荷兰王国(Koninkrijk Holland),短暂以荷兰(Holland)作为国名。但从15世纪以来,其正式国名皆为尼德兰(Nederland),荷兰(Holland)为非正式俗称。
用荷兰(Holland)的名称指称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的用法,在许多国家被普遍接受,英语、中文等语言常这么称呼,荷兰人自己也常这么使用[14][15],但也有对此称呼敏感的人[15]。“荷兰”(Holland)这个名称可在非正式场合中使用[16],这须视情况而定。例如将他们的国家代表队(Netherlands team)称呼为“荷兰队”(Holland team),大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14]。但用“荷兰”(Holland)来称呼他们的国家,在其国内并不是被完全接受,特别是对来自南北荷兰省之外其他省份的居民来说,使用荷兰(Holland)来称呼他们的国家并不礼貌。在正式场合中,一般建议应使用其正式名称,尼德兰(Nederland)[5]。为重塑国家形象,荷兰政府于2019年宣布,自2020年1月起,在运动赛事及观光宣传场合中不再使用非正式的“荷兰”(Holland)称谓,一律使用官方的正式名称“尼德兰”(Nederland),包括国家足球队等荷兰国家代表队今后均会以“尼德兰”(Netherlands)名义出赛,不再使用“荷兰队”(Holland team)[17][18][19][20]。不过,在中文译名方面,荷兰旅游局与荷兰在台办事处等荷兰官方机构表示不会更改译名,会维持原有翻译──“荷兰”(Netherland)[21][22][23][24]。
如同用荷兰(Holland)来称呼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用佛兰德(Vlaanderen)代称尼德兰(Nederland),在16世纪至20世纪初也是常见称法。佛兰德(Vlaanderen)字面意思为泛水之地,原是尼德兰(Nederland)中的一个地区名称,相当于今尼德兰(Nederland)南部与比利时北部一带。在中国,直到清朝末年,都曾经用佛兰德来作为这个国家的称呼[25][26]。
另一个常见的英语俗称“Dutch”,用于称呼荷兰的主要族群,也就是荷兰人(Nederlanders)中的日耳曼族群,但也可以指荷兰人(Nederlanders)整体。这个单字由德意志(Deutsch)这个单字分化出来,最早来自拉丁语:Theodiscus,本义为“部落的”或“人民的”,是日耳曼民族(Germans)的称呼之一。荷兰与德国同属于日耳曼民族,有共同祖先,在16世纪时分别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因此分化为两个民族,德意志人(Deutsch)或日耳曼人(German)成为德国人专有称呼。在英语传统中,称呼荷兰人为Dutch仍然被保持下来,但对于荷兰人来说,称呼他们为尼德兰人(Nederlanders)是较为正式的用法。
尼德兰在明朝末年开始与中国交往,最早中国人称之为红毛鬼[27]、米粟果、红毛番,也称为荷兰[28]、波斯胡、红夷[29]、红彝[30],《明史》中,称为和兰、阿南[31],《清史稿》同样称和兰[32]。在《海录》称为荷囒,又有贺兰、荷南等称呼,在1794年,乾隆皇帝下旨改称荷兰,作为官方称呼[33]。同治2年签署之《中荷天津条约暨另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34]与光绪27年《辛丑和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35],皆称荷兰为大和,因此大和、和国可视为晚清官方对荷兰之正式译名。《海国图志》称此地区为尼达兰,此国为荷兰[36]。汉语中,称呼为荷兰、和兰、贺兰、阿兰陀、荷兰陀等,皆源自于荷兰语:Holland、西班牙语:Holandés或葡萄牙语:Hollanda。日文汉字译为“和蘭”。
因为历史因素,汉语将荷兰(Holland)这个非正式名称承袭下来,作为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的正式称呼。在中文中,往往不区分Nederland,Holland及Dutch,笼统地译为荷兰。这种译法极为通行,但在某些时候,这种译法可能会造成混淆:例如荷兰地区(Holland),与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在中文里一律译为荷兰;居住在荷兰地区的荷兰人(Hollanders),日耳曼族裔荷兰人(Dutch),与这个国家的居民尼德兰人(Nederlanders),在中文里同译为荷兰人;法国占领时期的荷兰王国(Kingdom of Holland),与尼德兰王国(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经常都统一译为荷兰王国。在这种时候,需要回顾原文,以及经由上下文来分辨,才能确定它的内容是什么。
历史
罗马帝国时期的荷兰(前55年-410年)
在古罗马时代,莱茵河南的地区先是属于“比利时高卢”省,后归于“日耳曼行省”。这里的北部地区居住着许多日耳曼部落,南部则是高卢人,而这些高卢人在移民时期也融合了许多日耳曼部落,其中撒利恩法兰克人从这里迁移到高卢,并在公元五世纪建立起了强大的墨洛温王朝(Merovingian dynasty)。
哈布斯堡时期的荷兰(1519年-1581年)

中世纪,低地国家(大约包括现在的荷兰、德国西部部分地区、卢森堡、比利时、法国北部部分地区)存在着很多诸侯封建领地,分别属于勃艮地公国(Duchy of Burgundy) 和神圣罗马帝国。到了十六世纪初,因为复杂的皇室联姻,他们在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之下统一起来。
1556年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19年-1556年在位)退位,将西班牙和低地(被称为北方省)分给他的儿子腓力二世,将奥地利等其他地区以及哈布斯堡王朝正统分给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就这样,北方省属于西班牙王国。
尼德兰七省共和国时期(1581年-1795年)

1568年,因反抗西班牙国王的中央集权和对新教加尔文派的迫害,爆发了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15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现在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的区域)成立了乌得勒支同盟,共同反对西班牙统治。这被认为现代荷兰的开始。1581年,联盟正式宣布独立。战争在继续,直到1648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才签订《明斯特条约》,承认七低地(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从西班牙获得独立之后,荷兰发展成为17世纪航海和贸易强国。荷兰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包括台湾的部分地区于1624年-1662年和1664年-1667年曾为其殖民地。这段时期在荷兰被称为“黄金年代”。先后开发与殖民四地,即纽约、南非、印尼、与台湾。荷兰也曾在毛里求斯殖民,但收效甚微,最终放弃。
17世纪后期,荷兰先后与英国、法国交战,在海上荷兰败于英国(英荷战争),在陆地荷兰败于法国(法荷战争),从而衰落下来。第二次英荷战争后,荷兰用新阿姆斯特丹(纽约)交换了苏里南(荷属圭亚那)。第四次英荷战争导致荷兰东印度公司运营不善进而破产,斯里兰卡被英国夺得,阿姆斯特丹失去了欧洲金融中心地位。1672年,荷兰同时面对英法两大强权进攻,被称为“灾难年”(Rampjaar)。
1740年(清乾隆五年)10月9日-12日,在爪哇巴达维亚(今印尼爪哇岛雅加达)爆发荷兰人屠杀华人移民的红溪惨案,华人死亡万余人。
法国占领时期(1795年-1814年)
1795年荷兰被法兰西帝国占领,拿破仑先后在此扶植了巴达维亚共和国与荷兰王国。
荷兰王国时期(1815年-1940年)
在1815年被拿破仑统治的法国占领结束后,荷兰和现在的比利时、卢森堡组成荷兰联合王国,同时荷属开普殖民地正式被英国统治。比利时很快在1830年独立,卢森堡也紧随其后,荷兰联合王国随之瓦解。
第二次世界大战(1940年-1945年)


荷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保持中立。
荷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自1940年5月被纳粹德国占领直至1945年才被解放。
战后时期(1945年至今)

战后,荷兰经济再度繁荣发展。荷兰是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经济联盟、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北约的成员。
1949年,荷兰承认印度尼西亚独立,失去了对荷属东印度的统治权。同年荷兰在西巴布亚建立荷属新几内亚。
于1954年12月15日,荷兰通过《荷兰王国章程》(Het Statuut),使荷兰的原殖民地和属地在王国内与荷兰本土享有同等地位。自此荷兰王国专指由荷兰本土及其前殖民地组成部分的王国,而“荷兰”则专指欧洲大陆荷兰。
1962年10月,在美国压力下,荷兰将荷属新几内亚交付联合国托管,该地区后来并入印尼。
1975年,荷兰承认苏里南独立。
现时荷兰王国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欧洲大陆荷兰、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而博奈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萨巴岛则并入荷兰本土成为特别行政区。
地理
欧洲区荷兰
平坦是荷兰地形最突出的特点。其国土面积的一半海拔低于1米,26%甚至低于海平面[37]。部分地区甚至是由围海造地形成的,比如弗莱福兰省的大部分地区。这些低地都修建了海堤来保护。而荷兰人世代与海争地,在荷兰人眼中最大的敌人是海洋。欧洲区荷兰的最高点是位于国家最东南角的法尔斯山,海拔321米,但全荷兰的最高点却是位于加勒比海沙巴岛的风景山,高887米,这也是整个王国的地理最高点。
洪水
长期以来,因为自然灾害与人类介入,荷兰的海岸线不断的在改变中。最著名的例子是1134年的暴风,让大量土地渗入海里,创造出泽兰省西南边的群岛。
1278年12月14日,圣卢西亚洪灾(St. Lucia's flood)造成尼德兰与德国超过5万人丧生,是在荷兰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洪灾之一。1421年的圣伊莉沙白洪灾(St. Elizabeth flood)过后,摧毁了大量圩田,造成72平方公里的Biesbosch潮汐洪泛平原的出现。1953年2月,北海出现的洪水,造成尼德兰西南方数个海堤溃堤,超过1,800位居民在洪水中丧生。荷兰政府因此拟定了大规模的防洪计划,以保护这个国家不受洪水威胁,其中最著名的为三角洲工程。
气候
欧洲区荷兰盛行来自亚速尔高压的西南风,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冬暖夏凉,年降水量650~700毫米。但加勒比海的博奈尔尔则属热带半干旱气候;沙巴和圣尤斯特歇斯则热带而潮湿。
荷兰加勒比区
荷兰加勒比区是荷兰本土三个特别行政区:博奈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萨巴岛的集体名称,又称BES岛屿。
政治
政党

自1581年至1806年,荷兰是共和体制,但并非议会民主制国家。其后的1806年至1815年,荷兰被法国短暂的统治。从1815年起,荷兰一直是君主立宪制国家。
自2013年,国王威廉-亚历山大就任国家元首至今。理论上说,国王有权任命政府成员。实际上通常会按照选举结果建立联合政府,再由国王宣布政府首脑的任命。
荷兰议会由下议院(第二院)和上议院(第一院)构成。150名议员组成的下议院一般每隔四年选举一次,可以提前改选,而选举制度为比例代表制。由于下议院的政党众多,因此选举后难以有单一政党可以组建政府,因此组建政府的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不过联合政府必须要在下议院获得多数支持,但无须在上议院获得多数。上议院权力较小,上议员则是每隔四年由新当选的省议会议员,根据地方选举结果挑选组成。[38]
荷兰宪法也规定,法院为主的司法机关不得宣布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
政治学家一般认为荷兰是协商民主政体的典型样本。
2010年荷兰大选,荷兰举行议会下议院选举。选举后,荷兰基督教民主联盟与自由民主人民党组建中间偏右少数派联合政府,获自由党支持信任动议。2010年10月24日,马克·吕特接替扬·彼得·巴尔克嫩德出任首相,成为荷兰92年首个自由主义政党的首相。2012年联合政府提前解散,大选提前举行。在重新举行的大选,自由民主人民党取得41席,工党取得38席,选举后自由民主人民党与工党组建大联合政府。
行政区划
欧洲部分
荷兰分为12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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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省份区划示意图 标星号的是首都阿姆斯特丹。 |
- 格罗宁根省—东北部,省会是格罗宁根
- 弗里斯兰省—北部,省会是吕伐登
- 德伦特省—东北部,格罗宁根之南,省会是阿森
- 上艾瑟尔省—东部,德伦特之南,省会是兹沃勒
- 弗莱福兰省—中部,艾瑟尔湖,省会是莱利斯塔德
- 海尔德兰省—东部,上艾瑟尔之南,省会是阿纳姆
- 乌得勒支省—中部,省会是乌得勒支
- 北荷兰省 - 西北部,省会是哈勒姆
- 南荷兰省 - 中部偏西,省会是海牙
- 泽兰省 - 西南部,省会是米德尔堡
- 北布拉班特省 - 南部,省会是斯海尔托亨博斯
- 林堡省 - 东南部,延伸到比利时,省会是马斯特里赫特。
加勒比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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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荷兰外交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它过去的中立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许多国际组织都设立在荷兰国内,最著名的是联合国及国际法庭组织。不过,荷兰外交实际上放弃中立政策,先后加入北约与欧盟。
荷兰的外交政策,基于四项基本立场:大西洋区域合作,欧洲整合(European integration),国际发展(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以及国际法。
军事
荷兰军队由四个部分构成:

荷兰以“军队”(Krijgsmacht)一词来统称全军,该词衍生自战争(Krijg)和武力(macht)两词的复合。全军最高统帅为荷兰君主、国防部领导人为国防大臣、三军司令由现役四星上将者出任,陆海空各军种各由一名三星中将担任司令。
荷兰军队在过去是采用征兵制,到1996年后完全实施募兵制;目前荷兰国防部雇用四万八千名武装人员以及两万一千人的文职人员,其中包括文职人员和军事人员也有雇用女性。军事费用在2009年大概占GDP的1.65%,2010年11月国防部表示将削减一百万欧元的国防预算;同时甫上任不久的汉斯·希伦表示将会裁减一万余的人员并有更大规模的裁军计划,其具体内容为军事演习次数减少20%,舰艇海上巡逻时间减少11%,领空飞行巡逻任务减少10%,这样的削减内容不胜枚举[来源请求]。
经济
综述
荷兰经济高度发达,人均GDP超过5万美元,居世界前十位,2011年人类发展指数高居世界第三位,为西方十大经济强国之一。是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和世界主要造船国。荷兰自然资源相对贫乏,但天然气储量丰富,2005年开采量达745亿立方米,自给之余还能出口。荷兰交通十分发达,运输总量占欧盟的30%。
工业
荷兰工业非常发达,主要工业部门有食品加工、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制造、电子、钢铁、造船、印刷、钻石加工等。鹿特丹是欧洲最大的炼油中心。荷兰有许多著名的跨国公司,2011年共有12家荷兰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如:荷兰皇家壳牌集团(由荷兰皇家石油公司与英国壳牌运输和贸易公司于1907年合并而成,是世界最大工业公司之一,雄踞世界500强企业第二名,其成品石油和石化燃料的生产和销售能力居世界第二位,为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飞利浦电子公司(成立于1891年,居世界500强企业第277位,在全球电子电器企业中排前十名。其照明设备、彩色显像管、电动剃须刀、X光分析仪及音响设备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联合利华公司(成立于1930年,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排第136名,是全球最大的日用品和食品生产企业之一,分鹿特丹和伦敦两个总部,荷兰负责食品生产,英国负责日用化工品生产);阿克苏·诺贝尔公司(世界著名化工和医药企业,1994年由荷兰阿克苏公司和瑞典诺贝尔公司合并而成,列世界500强企业第479位)[来源请求]。
农业
荷兰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是世界上最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之一。农业构成中,畜牧业占50%,园艺业占38%,种植业占12%。2005年荷兰曾创造农产品和食品出口额789.3亿美元的记录。荷兰人平均一人拥有十分之一头牛[41]、一头猪,处于畜牧业最发达国家行列。荷兰面积仅约41500平方公里,但全国却有110平方公里用于种植鲜花和果蔬的温室,因而享有“欧洲花园”的美誉。花卉是荷兰的支柱性产业,年出口额达100亿欧元,出口量占国际市场的60%。荷兰还是世界上奶酪产量最大的国家,世界上成立最早的豪达奶酪交易中心久负盛名,其运营时间已有300多年之久。此外,荷兰也是马铃薯种植最主要的生产国之一。
交通运输
荷兰的水陆空交通均十分便利。境内河道纵横,水路四通八达。流经南部注入北海的莱茵河是世界上航运最繁忙的河流之一。其河口的鹿特丹是世界顶级大港,吞吐量曾连续42年居世界第一。阿姆斯特丹机场为欧洲重要航空港,曾多次被评为世界最佳机场。荷兰人环保意识极强,人均拥有两辆自行车,自行车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城市干道建有自行车专用车道。
服务业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服务业迅速发展,成为荷兰国民经济的支柱。主要产业为运输、银行、保险、股市、旅游及餐饮等。荷兰拥有多家著名银行和金融机构。例如:荷兰银行(由荷兰通用银行和阿姆斯特丹-鹿特丹银行于1991年合并而成,在全球拥有3000多家分支机构,是世界上拥有银行网络最多的银行之一。银行排名居欧洲前十、世界前20名);荷兰国际集团(即ING,由荷兰中产-邮政集团与荷兰国民人寿保险公司于1991年合并而成。为荷兰第一大金融机构,在2011年世界500强企业中名列第17位);荷兰农业合作银行(由荷兰数家农村信用社于1973年合并而成,是荷兰第二大银行,居全球银行50强)。
旅游业
有“欧洲花园”和“风车之国”之称的荷兰旅游业较为发达,久负盛名的拦海造陆工程、美丽宜人的郁金香种植区(荷兰有“郁金香王国”之称,郁金香是其国花)、著名的奶酪小城豪达(拥有世界第一家奶酪交易中心)、充满古老气息的大型风车群(荷兰是风车最多的国家)都是旅游观光的好去处。
对外贸易
荷兰自古便是贸易强国,在17世纪上半叶有“海上马车夫”之称,首都阿姆斯特丹在当时的地位可与当今的纽约相提并论。时至今日,荷兰在对外贸易方面仍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荷兰是仅次于美国和法国的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荷兰主要进口工业原料、原油、半成品和机械等。60%的产品供出口,主要为石油制品、电子产品、船舶和农产品等。
人口和社会
人口
荷兰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它的人口密度超过400人/平方公里。
在荷兰居住着多个种族的人群。尽管如此,纯正荷兰血统的居民仍占总人口的大多数。[42]

语言
荷兰语是荷兰的官方语言之一,属于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下的西日耳曼语支,是荷兰、比利时、苏里南、阿鲁巴、库拉索、荷属圣马丁等地的官方语言。在荷兰全境、比利时北部的佛兰德斯地区和法国佛兰德地区通用。欧洲约有两千四百万人以荷兰语为第一语言。曾经被荷兰统治了三个半世纪的印度尼西亚也有少量日常的使用。
荷兰语字母表由26或27个拉丁字母组成,除A至Z外,在Y后面有一个 IJ 。荷兰语有时用 IJ 代替Y。
荷兰语与英语和德语接近,同属西日耳曼语支。荷兰语是由古代低地德语诸方言演变而来,最早的荷兰语文献可追溯到12世纪的佛兰德。当代荷兰语是五种方言群体的集合:中西部方言(包括南、北荷兰省、乌德勒支、海尔德兰的大部和西兰的岛屿等地区使用的方言),东北方言(格罗宁根、德伦特、上艾瑟尔和海尔德兰东部使用的方言),中南部方言(北布拉班特及其周边的林堡地区,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布拉班特和东佛兰德),西南部方言(西佛兰德)和东南部方言(荷兰的林堡地区大部和比利时的同名地区)。东北方言通常被称为萨克森方言,东南方言被称为东部低地法兰克方言,其他的三个群体则被称为西部低地法兰克方言。荷兰的弗里斯兰省的语言通常单独列为一种语言:弗里斯兰语。
南非语,又称“南非荷兰语”“阿非利卡语”“阿非利堪斯语”“布尔语”,是17世纪殖民者所说的荷兰语的变种,并融合了相当数量的马来、班图诸语言的词汇和语法,南非白人的祖先名为布尔人,其名称的由来是来自荷兰语中boer(农夫)这个单词。南非语是南非共和国的官方语言之一。
英语是荷兰普遍使用的外语之一,官方宣称有95%-98%的人口能使用英语。此外,英语是荷属圣马丁、圣犹斯特歇斯和萨巴的官方语言。
帕皮阿门托语是荷属加勒比的通用语之一,也是阿鲁巴、博奈尔、库拉索的官方语言。该语言是一种基于葡萄牙语的克里奥尔语,并同时受到西班牙语和荷兰语的深刻影响。该语言现有两种不同标准的正写法。一种通行于阿鲁巴,另一种通行于博奈尔和库拉索。
宗教
荷兰保障宗教自由。现在相对于其他欧洲国家,荷兰是目前欧洲最世俗化的国家之一,67.8%的人无宗教信仰,或不参加宗教活动。荷兰的主要宗教包括天主教(24.6%)和基督新教(10.8%)。天主教徒主要在南部地区,而基督新教,主要是荷兰归正宗教会,属于喀尔文教派,历史上曾经人人虔信,现在却已式微。另外由于穆斯林移民大增,达到全国人口的5%,使回教成为荷兰第三大宗教。此外,荷兰还有许多佛教、犹太教和印度教的信徒。
宽容的社会风气
荷兰以社会风气宽容开放著称。通常,荷兰的形象会与贸易、郁金香、风车、木鞋、奶酪和白蓝彩釉陶器等等相联系。在2001年4月1日,荷兰成为全球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在2002年4月1日,荷兰又成为全球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同时荷兰在对待大麻等非致命毒品、性交易和堕胎的法律是在世界范围内最为自由化的。荷兰是对移民较为宽容的国家,也有众多荷兰人移民外国。
城市化进程
荷兰拥有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两座国际标准的大都市,另外还有为数众多的中等规模城镇,这些都是荷兰高度城市化的明证。
荷兰人口最多的十二个城市及其人口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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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城市 | 省份 | 人口(市区) |
1 | 阿姆斯特丹 | 北荷兰 | 2,788,276 (2,871,870) |
2 | 鹿特丹 | 南荷兰 | 1,854,645 (1,904,051) |
3 | 海牙 | 南荷兰 | 850,373 (940,631) |
4 | 乌得勒支 | 乌得勒支 | 622,684 (670,484) |
5 | 埃因霍温 | 北布拉班特 | 612,265 (730,480) |
6 | 蒂尔堡 | 北布拉班特 | 278,065 (229,019) |
7 | 阿尔梅勒 | 弗莱福兰 | 199,709 (-) |
8 | 格罗宁根 | 格罗宁根 | 197,338 (208,847) |
9 | 布雷达 | 北布拉班特 | 192,219 (194,708) |
10 | 奈梅亨 | 海尔德兰 | 174,634 (-) |
11 | 恩斯赫德 | 上艾瑟尔 | 156,109 (-) |
12 | 阿珀尔多伦 | 海尔德兰 | 156,415 (-) |
2008估计[44][45] |
文化
艺术
荷兰诞生过很多著名的画家。北方文艺复兴时期就有早期尼德兰画派出现。17世纪时,正值鼎盛的荷兰共和国又出现了荷兰黄金时代绘画,荷兰出现了伦勃朗、扬·弗美尔、扬·斯特恩和其他一些画家。19世纪和20世纪的画家包括梵高和皮特·蒙德里安。而莫里茨·科内利斯·埃舍尔亦是一位知名的图形艺术家。
哲学和文学
荷兰的哲学家包括伊拉斯谟和斯宾诺莎。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主要著作也完成于此。
在“黄金年代”,荷兰的文学也曾十分繁荣,产生了约斯特·范·登·冯德尔和彼得·孔奈路思·霍夫特(Pieter Corneliszoon Hooft)两位著名作家。二十世纪的主要作家包括哈里·穆里施、杨·沃尔克斯(Jan Wolkers)、西蒙·费斯特代克(Simon Vestdijk)、塞斯·诺特博姆(Cees Nooteboom)、赫拉德·雷夫(Gerard Reve)和威廉·弗雷德里克·赫尔曼斯(Willem Frederik Hermans)。《安妮日记》也是作于荷兰。
体育
与其他欧洲国家一样,足球是荷兰的第一运动,荷兰国家足球队是欧洲的一线强队,有“橙衣兵团”以及“无冕之王”的称号,曾经三次获得世界杯亚军,并于1988年荷兰三剑客时期夺得欧洲国家杯的冠军。荷兰同时亦诞生出克鲁伊夫、罗纳德·科曼、范德萨、范尼斯特鲁伊、范佩西等众多著名足球员。棒球在荷兰本土虽不普及,但在其海外属地库拉索及阿鲁巴非常盛行,荷兰棒球代表队亦常在各大国际赛事中夺下佳绩,是欧洲最具代表性的棒球劲旅。
国定节日
日期 | 中文名称 | 当地名称 | 注解 |
---|---|---|---|
1月1日 | 新年 | Nieuwjaarsdag | |
3月/4月 | 复活节 | Pasen | 复活节放假两天 |
4月27日 | 国王日 | Koningsdag | 是国王的生日。如果4月27日正好是星期日,那么国王日的庆祝活动将提前到星期六,即4月26日。 |
5月4日 | 死难纪念日 | Dodenherdenking | 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死难者 |
5月5日 | 解放日 | Bevrijdingsdag | 庆祝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从德国占领中被解放 |
复活节后第40天 | 耶稣升天日 | Hemelvaartsdag | |
复活节后第7周 | 圣灵降临日 | Pinksteren | 放假两天 |
12月5日 | 圣尼古拉斯前夜 | Sinterklaas | 圣尼古拉斯(Sinterklaas)给孩子带来礼物。 |
12月25日、12月26日 | 圣诞节 | Kerstmis | 放假两天 |
教育
注释
- ^ 原文为法文,直译作“我将保持下去”,意译为“我将会坚持/持续坚守(这个国家的独立、统一与发展)”。
- ^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完整的“荷兰王国”还是单一的“荷兰”国家,均以“尼德兰”(Nederland)作为本国的正式名称,而非常见的“荷兰”(Holland)。汉语“荷兰”一词,源自于“Holland”,实际上仅仅代表该国境内的一个地区。由于诸多历史因素,“荷兰”成了本国在中文语境里的常见俗称和正式称呼。在非正式场合,“荷兰”(Holland)可用于指代“尼德兰”(Nederland)。详见名称一节。
- ^ 在某些段落中,“尼德兰”(Nederland)或“荷兰”(Holland)指的只是王国之下的这个主要构成国,在大多数时候,它指的是整个王国本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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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正式国名(荷语: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英语: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在中文是“荷兰王国”,我们也会延续自清朝以来的传统,继续称作“荷兰”。
- ^ 荷兰只是换个国家徽标,为啥闹出了“改名”乌龙?. 中国新闻网. 2019-12-31 [2020-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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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方外记》:“法兰得斯,在亚勒马尼之西南,地不甚广,人居稠密。有大城二百八十,小城六千三百六十八,共学三所,一学分二十余院。人情俱乐易温良,最好谈论,善讴歌。其妇人与人贸易,无异男子,顾其性极贞洁,能手作错金绒,不烦机杼。西洋布最轻细者,皆出此地。”
- ^ 《瀛寰志略》:“荷兰(和兰,贺兰,法兰得斯),欧罗巴小国也。东界日耳曼,南界比利时,西北距大西洋海。壤地褊小,欧罗巴地形,此最低陷。海潮冲齿,划为洲渚,港道纵横,交贯其地,沮洳卑湿,而土脉最腴。民擅水利,善筑堤防,开沟洫,又善于操舟,能行远。故欧罗巴海市之道,行自荷兰始。”
- ^ 《广东通史》:“红毛鬼,不知何国。万历二十九年,二、三大舶顿至豪镜之口。其人衣红,眉发连须皆赤,足踵及趾,长尺二寸,形壮大倍常,似悍澳夷。”
- ^ 张燮《东西洋考》:“红毛番,自称荷兰国,与佛郎机邻壤,自古不通中华。其人深目长鼻,毛发皆赤,故呼红毛番云。一名米粟果。”
- ^ 《台湾府志》:“红夷,一名波斯胡,性贪狡,重利轻生。前明窃据台湾,入犯中左,肆行焚劫。其船坚大,八面受风,无往不利;惟广南轧船操楫飞行,驾巨炮攻其船底,底破即沉。至今畏之。”
- ^ 查慎行《罪惟录》:“和兰国,即红彝,俗称红毛番,与佛郎机接壤,时横行爪哇、大泥间,及闻佛郎机据吕宋,互市濠镜,心艳之。万历中,忽驾船,称和兰欲通贡,澳彝共拒之,移叩闽。”
- ^ 《明史》卷325〈外国传六〉:“和兰,又名红毛番,地近佛郎机。永乐、宣德时,郑和七下西洋,历诸番数十国,无所谓和兰者。其人深目长鼻,发眉须皆赤,足长尺二寸,颀伟倍常。”
- ^ 《清史稿》卷159:“和兰,明史作荷兰,欧罗巴滨海之国。清顺治十年,因广东巡抚请于朝,原备外籓、修职贡。十三年,赍表请朝贡,部议五年一贡,诏改八年一贡,以示柔远。”
- ^ 《海国四说》卷3:“荷南,即《明史·外国传》所称之和兰,又名红毛番。地在今欧罗巴洲,即热尔玛尼红夷。在博尔都噶而雅之东,意大里亚之东北,英吉利、弗喃西之东。乾隆五十九年,奉旨:贺兰国改写荷兰国。”
- ^ 来源为“(前中华民国,现中国台湾省)外交部保存之前清条约协定”存档副本.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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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国图志》卷4:“荷兰及弥尔尼壬两国同区,总名曰尼达兰,犬牙互错,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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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 《2011年人类发展报告》概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联合国网站新闻中心
延伸阅读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和兰部》,出自《古今图书集成》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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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lland.co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荷兰旅游局 English website of the Netherlands tourist office
- Holland.com/c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荷兰旅游局 Chinese website of the Netherlands tourist office
- [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荷兰风景图片
- Overheid.nl - official Dutch government portal
- Government.n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official Dutch government web site
- Statoids网站:Provinces of Netherlands
- CIA - The World Factbook -- Netherland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CBS - Key figures from the Dutch bureau of statistics
- NBTC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荷兰旅游局 Dutch Bureau of Tourism
- Insquish.com - English info site on the Netherlands for travellers and expats
- Dutch Cheese - Understand Dutch Cheese - a quick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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